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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了竹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为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部办级,于2003年9月18日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服务中心由常务副县长兼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中心设投诉中心、综合业务科和督查科。   
    建立竹山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治本措施。在制度上建立起服务成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县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举措。
    行政服务中心在县政府斜对面(县烟叶公司三楼)办公。现有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建设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局、环境保护局、文体局、计生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房管局等19个职能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210个审批项目,中国银行竹山支行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以“便民、规范、廉洁、高效”为宗旨,按照“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六公开”,一般事项当即办、特殊事项承诺办、上报事项负责办、联办事项牵头办等四类办理制度的运作模式,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外商投资、个体私营企业等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部门牵头办理。为前来我县投资、兴办实业及各类经济业主和广大市民多方位、立体式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将行政服务中心建成为民服务的载体和平台。
服务宗旨:便民、规范、廉洁、高效。
    服务承诺: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服务理念:宁可自己麻烦千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
    同时,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凡投资500万元或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可由投资者委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外商投资代办窗口代为办理本县的全部或部分审批手续。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中共竹山县委、竹山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我们将严格依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WTO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新项目进中心、现 有审批事项的清理与削减等重点工作,全面改进行政服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热忱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前来我县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中心”机构与职能

  
   1、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对进入“中心”的窗口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优良的服务;
   2、研究协调各窗口在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及备案事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进入“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的确定、变更,并对服务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催办;
   5、协助县纪委、监察局设在“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办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6、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有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管委员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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